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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税纳税环节是怎么规定的(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)

🕐 2026-06-26 02:17 发布📂 注册公司📍 哈尔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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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单一纳税环节

(一)一般情况:消费税分布于3个环节——生产、委托加工、进口,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,批发、零售环节不再缴纳。

『解析』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

1.一般情况:生产销售、生产自用在生产环节缴纳消费税

2.视为生产行为有:

(1)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;

(2)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。

(二)特殊情况——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:

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仅限于:

金基、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、银和金基、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

【解析1】不符合条件的,仍在生产环节交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;

【解析2】进口金银首饰暂不征收进口消费税,零售环节缴纳。

二、双纳税环节缴纳消费税

(一)卷烟——批发环节加征

1.正常缴纳消费税:生产、委托加工、进口环节

2.加征消费税——批发环节(只有卷烟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)

自2015年5月10日起,卷烟批发环节消费税的从价税税率由5%提高至11%,并按250元/箱加征从量税。

3.批发环节消费税的纳税人: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。

【提示】纳税人销售给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;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。

(二)超豪华小轿车——零售环节加征

1.正常缴纳消费税:生产、进口环节

2.加征消费税——零售环节:自2016年12月1日起,在零售环节加征10%的消费税

『解析』超豪华小汽车是指:每辆不含增值税零售价格≧130万元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;应纳消费税=不含增值税零售价格×10%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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