📍 全国 [切换城市]
会员中心 登录 注册 管理后台
📝 免费发布
首页哈尔滨注册公司

留置权与质权的区别有哪些(详解质权与留置权的案例)

🕐 2026-06-26 02:17 发布📂 注册公司📍 哈尔滨
联系人:张经理
电话:13011927192
⚠️ 让您提前汇款或者价格明显低于市价的,均有骗子嫌疑,请谨慎对待。

两者区别如下:

一、成立的条件不同。质权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;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。

二、占有的条件不同。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,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,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;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。

三、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。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;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。

四、消灭不同。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;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。

【法律依据】

《担保法》第82条,本法所称留置,是指依照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,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,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,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,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

联系我时,请说是在百家网看到的,谢谢!
下一篇:银行托收计入什么科目(托收承付购入材料的会计分录)
您可能感兴趣
信息分类